招 标
文 件
招标名称:装盒机的购置
招标单位:上海医药集团青岛国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投标须知
1、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及招标办法规定、满足附件1中技术要求的均可参加本次招标。
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价应是包括各种费用的综合单价及总价。
3、投标单位必须遵纪守法,严禁不正之风,不得哄抬标价,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4、投标单位中标后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转包。
5、商务标与技术标分离,分别放在两个密封档案袋中,在每个密封袋的开启处需盖章。
6、在邮寄档案封面上必须写明联系方式。
7、投标截止后我公司将会先开技术标,对确定符合我公司技术要求的投标单位我公司将会电话通知开标时间,在开标现场由投标单位自行打开商务标。
8、我公司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9、交货周期:60天
10、投标单位需要提供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声明(见附件2)、企业商标注册证书及相关专利证书。
二、投标方需呈报的有关资料:
技术标包括但不仅限于
1、投标企业的营业执照
2、投标企业简介
3、投标函
4、法人委托书
5、设备性能规格、主要配置及技术参数(包含响应时间)
6、大型业绩
7、服务承诺
8、投标响应文件
商务标包括但不仅限于
1、设备数量和价格表
2、商务条款:我公司的要求是预付30%,货到验收合格后付至90%,余款10%质保一年后支付。
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
2、投标保证金交纳形式:电汇或转账。投标保证金须在送达投标文件时(或之前)交纳,否则无开标资格。
账户名称:上海医药集团青岛国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青岛延安三路支行
开户账号:37101984710051003711
3、投标人须在交纳投标保证金后,正式开标前到我公司领取收据,该收据将作为后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依据。
3、在定标10工作日后,未中标的投标人可凭收据到我公司招标办处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4、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投标保证金转为风险抵押金,本次标的全部执行完毕后予以退回(无息)。
5、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方单方放弃中标项目的,不与招标方签订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我公司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
(2)投标方采用不正当的手段骗取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投标设备表(见下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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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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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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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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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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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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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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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盒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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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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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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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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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相关投标单位于2018年6月21日16:30前将标书送达到我公司招标委员会收(传真标书无效),下附联系方式:
公司名称:上海医药集团青岛国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青岛市延安三路101号
联系人:薛超
联系电话:0532-86058830
专业咨询电话: 0532-86058920 卢克强
传真:0532-86058999
邮编:266071
上海医药集团青岛国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招标办
2018年6月5日
附件1
附件2
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声明
致:上海医药集团青岛国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郑重声明:我司参与投标的 产品,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如果发生此类问题,我司负责交涉并承担一切费用和责任。我司提供的货物及相关的软件和技术资料,均已得到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发生涉及到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争议,供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
投标单位(盖公章):
全权代表(签字):